唐山市财政局文件
唐财农[2014] 12号
唐山市财政局
关于下达2014年市级财政
扶贫资金的通知
有关县(区)财政局:
按照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做好全市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》(唐办发[2012]9号)精神,为支持你县(区)相对贫困村在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生产生活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进程,经研究,2014年先行下达你县(区)市级财政扶贫补助资金 万元(详见附表),请列入2014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项“生产发展”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款“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”预算支出科目。此项资金要严格按照唐发[2012]29号文件精神,结合县(区)扶贫主管部门,对照目标要求,制定年度村级扶贫规划,并严格按照村级扶贫规划组织实施,确保资金用于扶贫村,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附件:2014年市级财政扶贫补助资金分配表
唐山市财政局
2014年3月31日